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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弘德文旅集团审计监察部工作职责时间:2024-12-11 为优化集团组织机构设置,提高集团整体业绩水平,经研究,决定成立审计监察部,负责集团内部审计、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。具体职责为: 1、拟定集团内部审计监察相关制度; 2、拟定集团内部审计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 3、对集团直属单位、项目园区负责人进行经济审计; 4、集团交办的专项审计工作(包括不限于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、对外担保、对外投资等); 5、集团党总支及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室工作。
负责人: 仝晓琳 集团党总支委员、审计监察部主任 袁玉敏 集团审计监察部副主任 万立国 集团审计监察部副主任 |